心理与法治

—— PSYCHOLOGY AND LEGAL SYSTEM ——

心理与法制


我校教师参加“教育部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法制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整体提升中小学校长、教师法制教育素质,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1月8日在重庆师范大学举办了“教育部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法制教育专题培训班” 重庆区(西南片)的培训。在昆明市教育局领导的关心下,我校选派劳伟新副校长和李荣老师参加培训,在学习培训中,参训的两位教师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要求,按时按质的完成了学习培训任务,取得了培训结业证。通过此次培训,相信会进一步促进我校法制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