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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云南省“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法制教育社会实践侧记

 

参加云南省“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

法制教育社会实践侧记

 

春城四月,炎阳似火。2014年4月24日,昆明世博园广场显得格外的庄严肃穆。上午10时,举行了由云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主办,省、市、“扫黄打非”领导办公室,盘龙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的“云南主会场—(昆明·2014)‘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昆明市金殿中学全体师生共计180余人参加了此次集中销毁活动。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云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组长赵金等省、市、区有关领导出席了活动。赵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是繁荣发展先进文化、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

在活动现场,师生们学习了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知识。如:什么是版权?如何取得版权,为什么要保护版权,以及盗版的危害、使用正版软件等。通过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师生们深切地感受到,切实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清缴非法出版物的力度,整治市场流通环境,维护市场正常秩序,遏制恶意侵权,各级党委和政府做了大量工作。老师们、同学们感受颇多,受益匪浅。同时,也受到了一次实实在在的法制宣传教育。

早在2012年,我校就被授予了“昆明市‘法律进学校’活动示范点”称号。长期以来,学校一直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不仅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不仅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联动机制和工作网络,而且还把法制宣传教育内容进教材、进课表、进课堂。同时,还加强阵地建设,营造浓郁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针对工读学生“量身定制”教育措施。通过此次参加云南省“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充分认识到在工读学校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同时,我们也体会到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地得到提升和升华。

为此,我们倡议:拒绝侵权、非法盗版,从我做起,从金中开始!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未来,实现金中人的梦想!

撰稿:延淑德  修稿:胡亚  摄影:延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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