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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送到“家” ——昆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走进金殿中学

法律援助送到“家”

——昆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走进金殿中学

 

2020年7月14日下午,昆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杨翠梅副处长率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来到学校,为全体师生开展法律宣讲活动。

在一个小时的有限时间里,全校师生倾听了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孙继能律师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讲座。孙律师通过一个个鲜活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教育引导学生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头脑清醒,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否则将悔恨终生。最后,他让同学们记住一句话:你可以在学校里后悔,你可以在路上后悔,你可以在家里后悔,但是,你千万不要在监狱里后悔!拿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当儿戏!

在接下来咨询交流中,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专门为同学们做个案辅导。同学们积极踊跃地接受法律援助。随着期末的临近,市司法局在这时把法律援助送到“家”,为同学们的暑假生活和学习起到预防警示作用。

 

(撰稿:延淑德 摄影:潘习严 编辑:潘习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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